【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1年02月25日
公司名稱:艾訊 (3088)
主 旨: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黃士青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2/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0/05/28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南興路55號8樓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一O九年度營業報告書。
(2)民國一O九年度審計委員會同意報告書。
(3)民國一O九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民國一O九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5)修訂本公司『艾訊股份有限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6)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一O九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民國一O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董事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案。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之限制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3/3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5/28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10年3月30日起至110年5月28日止為股票停止過
戶期間。
(二)本公司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為110/03/30~110/05/28止,債券
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之始日(110/03/30)之
前一營業日前(110/03/26)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三)提案及提名受理期間:民國110年3月22日至3月31日17時止。
提案及提名受理處所:艾訊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新北市汐止區南興路55號8樓。
詳細資訊請查詢「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查詢。
(四)依公司法第177條之1規定,本公司召開股東會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並載明
於股東會召集通知,其行使期間自民國110年4月28日至110年5月25日止。
(五)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開會三十日前寄發各股東,屆時如有未收到者,請洽
詢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02-25048125);惟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
一千股股東,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及公司法第183條第3項規定,其開會召集
通知及議事錄得以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之公告方式為之。
(六)若110年5月28日前受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常會開會地點,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