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建取得苗栗縣後龍鎮龍富段土地
日 期:2024年06月12日
公司名稱:華建 (2530)
主 旨:華建取得苗栗縣後龍鎮龍富段土地
發言人:李俊賢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苗栗縣後龍鎮龍富段557、559地號等2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3/6/12~113/6/1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合計面積12,271.52㎡,約3,712.13坪
土地買賣價款:1,480,952,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2位自然人
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議價,董事長於董事會授權額度內決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基地面積寬廣,南側臨接新東路,立地條件良好〪區域內有後龍國小、
新港國民中小學等學區,教育資源豐富。車程10分鐘內可達後龍第二市場、
全聯福利中心、家樂福等,生活採買便利性高。能聯結新竹科學園區,具有發
展潛力,可增加就業人口,帶動房市剛性需求。故購入土地,以期能開發推案
,創造公司獲利。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