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建取得苗栗縣後龍鎮龍富段土地

日 期:2024年06月12日

公司名稱:華建 (2530)

主 旨:華建取得苗栗縣後龍鎮龍富段土地

發言人:李俊賢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苗栗縣後龍鎮龍富段557、559地號等2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113/6/12~113/6/1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合計面積12,271.52㎡,約3,712.13坪

土地買賣價款:1,480,952,0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2位自然人

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之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議價,董事長於董事會授權額度內決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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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估價報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案基地面積寬廣,南側臨接新東路,立地條件良好〪區域內有後龍國小、

新港國民中小學等學區,教育資源豐富。車程10分鐘內可達後龍第二市場、

全聯福利中心、家樂福等,生活採買便利性高。能聯結新竹科學園區,具有發

展潛力,可增加就業人口,帶動房市剛性需求。故購入土地,以期能開發推案

,創造公司獲利。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