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陽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4年03月08日

公司名稱:東陽 (1319)

主 旨:東陽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許芳華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0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三段336巷1號 台糖長榮酒店3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查核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四).112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提請 承認。

(二).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提請 承認。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0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8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受理股東提案權應說明事項如下:

1.依據公司法172條之1,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受理期間:訂於113年03月15日起至113年03月25日止受理股東就本

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3年03月25日下午五時前

【郵寄者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達】提出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3.受理提案處所:東陽實業廠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事業本部

地址:709台南市安南區安和路二段98號 .電話:(06)-3560511

4.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包含案由、說明及標

點符號在內﹞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內容超過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5.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入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股份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