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旺宏董事會通過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並提請旺宏股東會決議
日 期:2024年02月27日
公司名稱:旺宏 (2337)
主 旨:董事會通過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並提請旺宏股東會決議
發言人:吳敏求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待訂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依法訂定之
(2)發行股數:不超過3.6億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待訂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待訂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及國內普通股市價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總數10%由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辦理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辦理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國內現金增資採申購配售方式時: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
內,辦理併湊成整股之登記;現金增資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2)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時:員工認購不足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狀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有價證券。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公司營運需求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於普通股不超過3.6億股額度內,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
存託憑證、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或海外轉換公司債(下稱「本增資」),採私募方式
辦理時,以不超過普通股1.8億股為限,私募國內或海外轉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股
數應於前述1.8億股範圍內,依私募當時之轉換價格計算之。關於本增資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或公司營運需求,擇一或四者或以搭配方式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