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旺宏董事會通過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並提請旺宏股東會決議

日 期:2024年02月27日

公司名稱:旺宏 (2337)

主 旨:董事會通過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案並提請旺宏股東會決議

發言人:吳敏求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7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待訂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1)發行總金額: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及公司營運需求依法訂定之

(2)發行股數:不超過3.6億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待訂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待訂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視市場狀況及國內普通股市價與承銷商共同議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總數10%由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辦理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辦理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1)國內現金增資採申購配售方式時: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認股基準日起五日

內,辦理併湊成整股之登記;現金增資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股份,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2)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時:員工認購不足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認購或視市場狀況列入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之有價證券。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公司營運需求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於普通股不超過3.6億股額度內,辦理國內現金增資、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參與發行海外

存託憑證、私募普通股或私募國內或海外轉換公司債(下稱「本增資」),採私募方式

辦理時,以不超過普通股1.8億股為限,私募國內或海外轉換公司債得轉換之普通股股

數應於前述1.8億股範圍內,依私募當時之轉換價格計算之。關於本增資擬提請股東會

授權董事會視市場狀況或公司營運需求,擇一或四者或以搭配方式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