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光金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發行條件及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1年07月05日
公司名稱:新光金 (2888)
主 旨:新光金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發行條件及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李超儒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0/07/05
2.發行股數:普通股1,00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普通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視發行價格而定。
5.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將授權董事長依據「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
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規定,於定價日訂定。
6.員工認股股數:普通股150,000,000股。
7.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數總額之75%由原股東按
認股基準日股東持股比例認購。普通股計750,000,000股,每仟股認購普通股
新股56.31732427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數總額之10%,
普通股100,000,000股以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持有股份按比例有不足分認一新股者,
得合併共同認購或歸併一人認購;認購不足一股暨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股部分,
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普通股與原普通股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因應子公司業務發展,轉投資子公司新光人壽,
強化本公司及子公司資本結構。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0/08/04
13.最後過戶日:110/07/30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7/31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8/04
16.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納期間為110年08月06日至110年08月13日
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為110年08月16日至110年08月20日,必要時得延長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8.委託代收存款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俟簽約後另行公告。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0年07月05日金管證發110034774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增資基準日:預訂為110年08月20日,若有異動,擬由董事長調整之。
(3)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期間:110年07月12日起至110年08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