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巨漢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3月03日

公司名稱:巨漢 (6903)

主 旨:巨漢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發言人:羅瑞鴻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5/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國賓大飯店(新竹市中華路二段188號11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

(2)本公司111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擬訂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111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擬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擬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4)擬向臺灣證券交易所提出股票申請上市案。

(5)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上市前公開承銷之股份來源,並

提請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股權利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3/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5/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受理股東提案權相關事宜

(一)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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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得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三百字為限;提案股東應

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受理股東之提案期間為112年3月17日至112年3月27日止;受理處所為巨漢系

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件地址:新竹市中華路一段324號8樓),凡有意提案

之股東請於民國112年3月27日16時前以書面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

(三)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該議案超過三百字或提案超過一項之情事。

二、本次股東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112年4月22日至112年5月

21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票通」網頁,依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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