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蔥接獲獨立董事吳佳蓉自行召集天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通知
日 期:2019年06月20日
公司名稱:天蔥 (2740)
主 旨:天蔥接獲獨立董事吳佳蓉自行召集天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之通知
發言人:林恩加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08/06/20
2.公司名稱:天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獨立董事吳佳蓉依據公司法第220條及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規定召集天蔥
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8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以下稱本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如下:
(一)開會日期:108年8月8日。
(二)停止股票過戶起迄日期:108年7月10日至108年8月8日。
(三)開會時間:上午九時整。
受理股東報到時間:上午八時三十分。
開會地點: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會議室)。
(四)會議召集事由:
1.選舉事項:全面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案(董事應選名額為5名,其中3名為獨立董事)
(五)辦理過戶手續:
1.辦理過戶日期時間:108年7月9日16時前(24小時制)。
2.辦理過戶機構名稱: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3.辦理過戶機構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
4.辦理過戶機構電話:(02) 2746-3797。
5.辦理過戶方式:辦理無實體股票存券轉帳過戶方式:現股股東請檢附下列書件
親臨統一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或以書面通訊辦理均可:
(1)股東印鑑卡(舊股東可免)。
(2)身分證影本(舊股東可免。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提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3)相關證件(股東取得股票應依據不同發生原因,申請無實體過戶時備妥不同之
文件資料)。
(4)股票。
(5)無實體存券轉帳申請書。
(6)出讓人及受讓人之原留印鑑(過戶應備妥書件,股票已蓋妥原留印鑑者免附)。
親自臨櫃股東務請於108年7月9日下午16時前送達公司。﹝郵寄者以108年7月9日
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過戶文件』字樣及以掛號件寄送﹞
6.其他: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事務將委託「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處理,(包含開會通知書寄發及補發、委託書統計驗證、股東辦理委託出席、
股東臨時會當日之股東報到程序與討論及選舉事項之結果與議案表決統計)。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8號B1。
電話:(02) 2746-3797。
(六)其他應公告事項:
1.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將於本次股東臨時會15日前函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
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
「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02) 2746-3797)。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其本次股東臨時
會之召集通知得於開會15日前,以本公告方式為之,故不另行寄發開會通知書,請股
東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逕向本次股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 2746-3797)洽詢開會事宜或於當日前往出席本次股
東臨時會。持股滿一仟股以上之股東其開會通知書將於本次股東臨時會15日前寄發各
股東,屆時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戶名、身份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次股
東臨時會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
3.本次股東臨時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臨時會23日前依規定將
相關資料送達「天蔥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處」(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8樓之
4),電話:(02) 2313-1260分機:102,並副知證基會。
4.本次股東臨時會委託書統計驗證機構為「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5.受理董事(含獨立董事)提名公告:本次選任董事5席(含獨立董事3席),擬訂於
民國108年6月28日至108年7月9日下午4時前送達提名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
6.本次股東臨時會紀念品:全家禮物卡100元,持股未滿1000股之股東,除股東親自出席
股東臨時會或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得領取外,本公司將不予發放紀念品。
7.本次股東臨時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為:自108年6月28日至108年
7月9日止,請逕登入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e網通」網頁,依相關說
明投票(網址:www.tdcc.com.tw)。
8.有關召集本次股東臨時會之相關資訊,惠請參閱公開資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
(網址:http://www.mr-onion.com/),請點選(投資人專區/股東資訊)。
6.因應措施:本公司接獲通知後,依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因吳佳蓉獨立董事今日下午逕將通知送至本公司,說明擬召集股東臨
時會,謹依法先行公告,本公司將再與吳佳蓉獨立董事進一步詳細了
解,如有必要將再行補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