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吉茂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

日 期:2024年10月30日

公司名稱:吉茂 (1587)

主 旨:吉茂113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補充)

發言人:許乃龍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3/10/22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3/10/17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3/08/09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

(1)發行總金額:發行總面額新台幣80,000,000元

(2)發行總股數:8,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新台幣30元(補充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發行股份總數之10%,計8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比率:發行股份總數80%,計6,4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

所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之,每仟股認購88.82021112股。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

發行股份總數之10%,計800,000股,採公開申購方式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拼湊成整股認購,逾期未拼湊者視為放棄。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拼湊

不足1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償還銀行借款以改善財務結構。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3/11/12

17.最後過戶日:113/11/07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11/08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11/12

20.股款繳納期間:

(1)原股東及員工股款繳款期間:113/11/19~113/11/25

(2)特定人股款繳款期間:113/11/26~113/12/02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3/10/21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臺灣銀行鹿港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永豐商業銀行市政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3年10月17日金管

證發字第113035892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一切相關事宜,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因應主

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