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冠德董事會決議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日 期:2023年08月11日
公司名稱:冠德 (2520)
主 旨:冠德董事會決議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發言人:張勝安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1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12年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10億元整
5.每張面額:100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5年期
8.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發行,依訂價時市場狀況訂定,並授權董事長決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和分公司擔任
保證銀行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短期借款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並委任華南永昌綜合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