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冠德董事會決議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日 期:2023年08月11日

公司名稱:冠德 (2520)

主 旨:冠德董事會決議發行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發言人:張勝安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8/11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112年第1次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是/否):否

4.發行總額:10億元整

5.每張面額:100萬元整

6.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7.發行期間:5年期

8.發行利率:採固定利率發行,依訂價時市場狀況訂定,並授權董事長決定。

9.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由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和分公司擔任

保證銀行

10.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短期借款

11.承銷方式: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承銷。

12.公司債受託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3.承銷或代銷機構:委託證券商以洽商銷售方式對外公開承銷,並委任華南永昌綜合證

券股份有限公司為主辦承銷商。

14.發行保證人:授權董事長決定。

15.代理還本付息機構:授權董事長決定。

16.簽證機構:不適用。

17.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8.賣回條件:不適用。

19.買回條件:不適用。

20.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2.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如有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