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代子公司億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擬處分其間接持有勁佳光電(昆山)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5月13日

公司名稱:億光 (2393)

主 旨:代子公司億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擬處分其間接持有勁佳光電(昆山)有限公司

發言人:葉寅夫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勁佳光電(昆山)有限公司

2.事實發生日:113/5/13~113/5/1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註冊資本美金1,800萬元

每一美金元註冊資本之價格約人民幣13.88元

交易總金額:不低於人民幣2.5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待洽定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實際處分利益需視股權轉讓合同確定後之交易總金額(需經億力股東會通過)

、匯率、稅負及會計師查核後認定,待完成交易另行補充公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轉讓合同執行收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據鑑價報告及參考獨立專家意見書後,經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以

不低於人民幣2.5億元尋求適當之合作對象

決策單位:億力股東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不適用,本公司間接持有67.97%

持有金額:人民幣113,800千元

持股比例:間接持股67.97%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之比例:8.54%

(依據113年Q1合併財報)

2.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歸屬母公司業主權益之比例:12.07%

(依據113年Q1合併財報)

3.(處分前)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11,325,887仟元

(依據113年Q1合併財報)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配合億光未來整體營運規劃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勤美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鍾志杰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全聯會ㄧ字第1060418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是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子公司億力營運縮減,降低顯示器產品應用占比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