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股:新日光更名「聯合再生」全面換發股票,最後過戶日11月21日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公司更名全面換發有價證券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07/10/01

2.公司名稱: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原名「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更名為

「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為辦理公司更名全面換發股票,

依本公司「公司章程」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

司換發股票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

6.因應措施:一、本公司更名換發有價證券名稱、股數、每股面額、

總金額及換發比率:

(1)換發有價證券名稱:原名「新日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更名為「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簡稱「新日光」更名為

「聯合再生」,股票代號未變動,仍為「3576」。

(2)本公司應換發有價證券股份總額為2,183,158,555股(含私募普通股122,809,327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1,831,585,550元。已於集中市場掛牌買賣之普通

股股份總計2,060,349,22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0,603,492,280元,

(3)本次全面換發作業,按換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換發,換發比率100%

(4)更名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二、無實體換發有價證券基準日訂為民國107年11月26日,並自107年11月27日開始全面

換發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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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股票自民國107年11月22日起至107年11月26日止期間內停止辦理過戶。

股票最後過戶日為民國107年11月21日。

四、新股票(採無實體發行)上市日期訂為民國107年11月27日。自新股票

(採無實體發行)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五、換發程序及手續:

(1)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開設集保帳戶之

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

市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持有現股之股東請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辦理舊股票換發為

無實體之新股。

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換發有價證券作業計畫由本公司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

有限公司核備後辦理之;若內容或相關日程有所變動,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二、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