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 50萬電動自行車擬強制投保才能上路

立法院今(30)日三讀通過修法,50萬電動自行車視為汽車將強制投保責任險,否則不能上路,甚至可能被吊銷牌照!金管會表示,將儘速訂定理賠作業辦法,讓因電動自行車事故導致傷害或死亡之民眾,能迅速獲得應有的賠償。

立院今三讀通過,50萬電動自行車擬強制投保 (示意圖/取自中央社)
立院今三讀通過,50萬電動自行車擬強制投保 (示意圖/取自中央社)

行政院於今(111)年3月10日送請立法院審議之「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30)日三讀通過。金管會表示,前開修正案之通過,將可使因微型電動二輪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險,以及透過擴大舉發未投保者及註銷牌照方式,以強化強制投保義務人應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強制車險),以健全強制車險制度及永續經營。

同時金管會表示,此次「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重點有四。

重點一、 為使因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增訂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視為強保法所稱之汽車,屬於強制車險之承保範圍,並應訂立強制車險契約。

重點二、 配合將微型電動二輪車納入強制車險承保範圍,明定將微型電動二輪車與汽車、機車分別列帳,以及微型電動二輪車之投保義務人未依規定投保強制車險之罰鍰。

重點三、 考量強制車險係透過強保法強制投保義務人應訂立強制車險契約,以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為強化上開立法目的之實踐,將未依強保法規定訂立強制車險契約之舉發方式,除現行攔檢稽查舉發方式外,擴大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併同舉發。

重點四、 為強化強制車險有效性之維持,增訂投保義務人於強制車險期間屆滿逾六個月,仍未依強保法規定再行訂立強制車險契約者,主管機關得移請公路監理機關註銷其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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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說,為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以及擴大舉發方式等作業準備時間,因此明定此次修正條文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金管會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修正通過後所涉後續須配合修正之相關子法,如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成本及理賠作業處理辦法,將儘速徵詢各界意見,配合修正條文施行日期發布,以達提供微型電動二輪車所致傷害或死亡之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險及強化強制投保義務人應投保強制車險以健全強制車險制度之相關政策目標。(審核:呂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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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葉憶如:22年財經主流媒體資歷,從2000年Web1.0泡沫化到Meta元宇宙Web3.0,見證台灣大小企業集團興衰史,歷經國際5次金融危機。認為金融即生活,無所不在,再難的理財知識要淺白的說。無論老小都該理財,你不理財,財不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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