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氣爆」罹難還拿不到理賠? 保險專家揭2類人恐爆爭議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造成4死37傷,其中包括多名無辜行人。事發後,社會關注焦點除了事故原因,還有受害者究竟能否順利獲得理賠?保險專家劉北元今(14) 日點出保險理賠盲點,罹難的現場監工者、工人恐難獲理賠,路過行人可透過2管道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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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商、施工人員恐皆有法律賠償責任
劉北元指出,從法律角度分析,若氣爆是12樓美食街的裝潢工程所引發,則工程承包商與施工工人需承擔賠償責任。至於百貨公司業者新光三越,若僅為定作人,未必需要對承包商的過失負連帶責任。但若證實其在工程指示或管理上有過失,則必須與承包商共同負責。
保險理賠罹難監工、工人恐難獲理賠
保險方面,承包商通常會投保「第三人意外責任險」,而新光三越則可能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然而,這兩種保險的理賠範圍不見得涵蓋所有受害者:
第一,新光三越現場監工;因屬公司員工,並非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的「第三人」,可能無法獲得賠償,須確認是否有團體意外險或向承包商的第三人責任險求償。
第二,施工工人;同樣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障範圍內,僅能依賴雇主投保的雇主意外責任險或職災保險,但若要成功獲賠,須證明雇主有法律責任,恐將面臨一番法律攻防。
路過行人「2管道」可獲賠
至於被波及的行人,劉北元表示,雖然事故發生在百貨內,但受害地點在商場外,仍可能向公共意外責任險或承包商的第三人意外責任險申請理賠,最終理賠金額可能由兩家保險公司分攤。
此外,媒體報導新光三越有投保「商業火災保險」,但若本次氣爆未引發火災,該保險恐怕無法理賠財損,仍待保險公司與消防單位進一步確認現場狀況。
劉北元也感嘆:「11年前處理高雄氣爆案,如今再見類似事件,格外有感。」他呼籲企業與業者應重視保險規劃,避免重大意外發生後,受害者還得為理賠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