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視同仁」金管會發聲了!中信金搶親審核過關看四大權益
中信金(2891)要搶親新光金(2888)昨天正式遞件,台新金(2887)喊話2年前一模一樣模式被拒絕,這次也不能核准中信金,金管會正式發聲了!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27日例會中說,「依法行政、一視同仁」,相同行為適用相同法律標準來審核,他並澄清中信金走審核制而不是自動生效制,而且金管會審核會以「社會大眾、客戶、員工、股東」等四大關係人權益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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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表示,昨天已正式收到中信金申請公開收購新光金,依金控法36條及投資管理辦法,金管會要在15天、9月16日之前內准駁。他說,早在民國90年就有明文規定,當時立法背景是考量金控轉投資市場是瞬時萬變,要有即時審核的義務與作為,歷來所有金控轉投資案都依此來辦理。
中信金搶親一定是走審核制並非自動生效制
對於外界疑問15天若沒有表達反對意見就生效,是「通報制」或是審查制?童政彰說「本來就是核准制」,會善盡審核義務,不會自動生效。
是否不樂見價格戰?童政彰數次表達金管會立場,表現「不論是什麼戰」,合意或非合意併購二種方式走的是不同的法令,他說無論哪一種,都有想定跟沙盤推演,已經通盤考慮,目前3家發展並沒有超乎金管會的掌握。他重申金管會一定會確保市場穩定、發展及相關利害關係人的權益,都要衡平考量。
審核中信金有四大考量 金管會:社會大眾權益是最上位
童政彰特別強調合併過程中涉及權益有四大層面。一是社會大眾的權益最上位:合併前後金融穩定及促進市場競爭效益,公平透明的金融服務落實社會責任;二是客戶本身的權益,客戶服務不受影響,有沒有公平待客、友善金融環境等;三是員工的權益,確保充分考量就業穩定、職涯、文化融合、薪資合理性等,要有溝通管道;四是股東的權益,對股東價值,公平對待股東,符合公司法及相關法,透明公開且依法參與決策等,都會去考量。他說這不是數學題,也不是YES或NO的問題。
敵意合購金管會已給更高要求 2種併購金管會都想定沙盤推演過
他說金管會已經給予敵意併購更高的條件,包括適本適足率、經營能力佳、國際展望、良好企業責任,非合意併購都賦予更多的條件。合意與非合意走的是二個是不同的法律關係,金管會會依法制、公開透明、自由競爭,沒有預設立場。
至於被問到辜仲諒有涉紅火案等,是否影響金管會審核准駁?童政彰說大股東適格性跟負責人資格條件不一樣,此次發動敵意併購的是金控,金控併金控大股東適格性是沒問題的,至於負責人資格是另一件事,是公開發行公司相關法規。
台新金抱屈2年前被擋 金管會問「有重訊嗎?」一視同仁
台新金總經理林維俊在法說會中說「相信金管會不會同意中信金收購案,因為一模一樣條件,2022年台新金也做過被拒絕(用現金加換股公開收購)」。童政彰說,是否不同?台新金要自己去釐清,要看當時的條件,中信有循公開資訊重訊說明,台新若有質疑,去檢視目前遞件進來的條件是否一樣,請台新金自己去對照,是否有循重訊管道,有被金管會核准,金管會才需要釐清。他說金管會「依法行政、一視同仁」,相同行為適用相同法律標準來審核。
至於審核流程方面,銀行局說,一般審查到第五天,會請其補件,並要求在一周內要補件完成,若很快補進來就不用很久。中信金要先經金會核准後得函才能進行公開收購,前面15天審核是走金控法,後面20~50天公開收購是走管理辦理,是不一樣的程序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