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人「龜兒子」無罪 民怒:那也可罵法官囉?
社會中心/彰化報導
你沒看錯,罵人「龜仔尬(台語,龜兒子)」不算公然侮辱!彰化地院日前審理一起案件,有民眾不滿遭對方辱罵「龜仔尬」,認為對方構成公然侮辱憤而提告,但法官認為爆粗口不等於侵害人格權,並非造成名譽受損而判對方無罪。此判決一出引發爭議,民眾大罵「那也可以罵法官『龜仔尬』囉?」
這起官司發生在11年10月,彰化市一間廟宇召開會員大會,其中一名潘姓會員不滿理監事的做為,和一名陳姓常務理事發生口角,一氣之下潘男指稱陳男「敢做不敢當,龜仔尬」,陳男不滿提告潘男公然侮辱,並附帶民事求償30萬,檢方依法起訴,但42歲的承審法管陳德池判潘男無罪,並駁回民事求償。
被罵「龜兒子」的陳姓當事人得知判決結果後,直呼不可思議且不滿判決,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陳男憤怒地表示「他在上百人面前罵我龜仔尬,居然判無罪,我不服,一定上訴。」而潘男並未連絡上,無法得知其看法,但潘妻則表示「無罪當然高興!」
據悉陳德池在判決前,還曾詢問彰師大、教育部有關「龜仔尬」的涵義。2處都有回覆這是「罵人的話語」無誤,但他界定是否構成「侮辱」並無明確判斷標準,爆粗口不等於侵害人格權,充其量只是讓對方「心裡不爽」,並非名譽受損。陳德池過去也曾審理兩件「賭婆、嫁出去給人幹」及罵40歲男子「給娘養的」兩件公然侮辱案,也都判決被告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