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補充華美電子董事長接獲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
日 期:2018年02月02日
公司名稱:華美電子 (6107)
主 旨:補充華美電子董事長接獲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起訴書
發言人:王燦堂
說 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本公司董事長楊名衡先生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7年度偵字第2015號
4.事實發生日:107/02/02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本公司董事長楊名衡先生經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以
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第20條第2項、第171條第1項第1款、第171第1項第2款、
第171條第1項第3款、第171條第2項、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銀行法第125
條之3第1項、洗錢防制法第2條第1款、第14條第1項等案件起訴。
6.處理過程:本公司董事長已委請律師處理法院審理程序。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