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財劃法修正先衝擊明年度總預算?政院坦言恐須重新編列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行政院今上午舉行記者會,強調財劃法修正並未搭配事權修法,造成中央與地方財政分配問題,且修法並未訂定生效日期,照規定公告後3天生效,將衝擊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甚至可能需要重新編列。

行政院上午舉行「行政院針對立法院三讀財政收支劃分法版本說明記者會」,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財政部長莊翠雲、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出席。

李慧芝表示,很遺憾在野黨未經充分討論,取得溝通與共識之前,便倉促完成修法,按地制法規定,社福、教育文化、警政、水力、交通等地方自治事項應由地方自有財源優先編列預算支應,但地方政府籌措財源能力不同。

李慧芝指出,所以,中央政府長年一直幫財政能力不佳的縣市政府減輕負擔,透過一般性補助款、各部會計畫型補助款、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等,幫助地方強化公托、教育、照顧、醫療等各面向社會投資與建設。

李慧芝表示,這些年來地方政府已開始轉為賸餘,長短期債務已減少,這是為何之前行政院長卓榮泰提到現行財劃法是行政院最有把握執行版本,這些年來政府聽到修正財劃法呼聲,但凝聚共識需要時程,政院一直跟各界開會,不幸的是,未取得共識前,在野黨就強行修法。

李慧芝強調,這次修法沒有設定生效日期,總統一旦公布的話,3天內就會生效,明年度總預算會受到嚴重衝擊,可能甚至需要重新編列。

陳淑姿也透露,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已經在審查中,新法生效後,該如何因應新法處理預算分配,或加以修正,主計總處還在研究中。根據了解,不排除使用追加減預算方式調整。(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張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