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詐騙!金管會提醒金融業發送簡訊不可有超連結交易

「這是假的!」國內金融詐騙猖獗,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今(19)日表示,金管會已下令金融機構,不得發送簡訊有超連結到交易資訊,民眾若有收到相關簡訊讓客戶點選簡訊上的連結並輸入帳號、密碼、簡訊認證碼等資訊,就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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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詐騙!金管會提醒金融業發送簡訊不可有超連結交易。資料照片:中央社
這是詐騙!金管會提醒金融業發送簡訊不可有超連結交易。資料照片:中央社

童政彰今(19)再度呼籲民眾,金融機構不會發送簡訊請客戶點選簡訊上的連結並輸入帳號、密碼、簡訊認證碼等資訊,請民眾除於往來金融機構之官方網站、網路銀行或行動銀行APP外,切勿在其他網站輸入上述機敏資訊。

童政彰說,銀行發的簡訊可以有商品宣導的連結,只能連結到官網,但不能連結到交易帳戶,並要求提供使用IC或密碼。

對於與人頭戶攸關的「警示戶」,在第二季已破十萬戶,第2季增加8千多戶,童政彰說「本子愈賣愈貴」已經觸及刑法「「買簿罪、賣簿罪」,他同樣呼籲不能把帳戶賣給別人作人頭戶。

尤其洗錢防制法已於6月14日修正公布,增訂第15條之1及第15條之2規定,若是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的銀行帳戶,或是將自己或他人的銀行帳戶交付、提供予他人使用,將形成「買簿罪、賣簿罪」,

銀行局也說明,根據15之1 「買簿罪」的話,最重判刑5年,最高罰3000萬;若是「賣簿罪」,亦即把帳戶賣給別人的話,相關處分,一種是告誡行政,另一種則是若有期約或收受對價,交付帳戶超過3個以上這三種情節,在5年之內再犯的話,最重將判刑3年,另併罰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 Yahoo財經特派記者 葉憶如:22年財經主流媒體資歷,從2000年Web1.0泡沫化到Meta元宇宙Web3.0,見證台灣大小企業集團興衰史,歷經國際5次金融危機。認為金融即生活,無所不在,再難的理財知識要淺白的說。無論老小都該理財,你不理財,財不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