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少子+單身 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申報戶數降新低

【時報記者葉時安台北報導】為減輕國人養育幼兒負擔、鼓勵生育,自101年起綜合所得稅增加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納稅義務人扶養5歲以下子女,每年可列報每名子女2.5萬元扣除額。政策施行後該項扣除額受益戶數年年攀升,不過近年受到少子女化與單身不婚族比例增加影響,申報戶數呈遞減趨勢,111年已降至51萬戶新低。觀察近10年納稅義務人之年齡級距占比,育有5歲以下子女者主要集中在30~39歲年齡層。

財政部統計表示,政策施行後該項扣除額受益戶數年年攀升,從101年之57.4萬戶增至106年達61.6萬戶,惟近年受到少子女化與單身不婚族比例增加影響,申報戶數呈遞減趨勢,109年起已低於60萬戶,占總納稅戶數比重亦降至9%以下,依據113年6月最新公布之綜所稅申報核定統計專冊,111年已降至51萬戶新低。

納稅義務人性別差距逐年拉近,111年女性占3成6,兩性占比落差已縮小至28.6個百分點。整體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方面,實施第1年為187億元,106年升至203億元,為進一步減輕育兒家庭及中低所得者租稅負擔,107年大幅提高幼兒扣除額為每名子女12萬元,致扣除額達935億元,之後隨申報件數而減少,111年降為762億元。

觀察近10年納稅義務人之年齡級距占比,育有5歲以下子女者主要集中在30~39歲年齡層,在103年以前該年齡層占比達7成,之後逐年遞減,111年為58.3%,較101年減少12.1個百分點,占比次高之年齡層為40~49歲,隨晚婚趨勢,該級距占比由101年19.0%明顯遞升至111年32.6%,其餘年齡層近5年占比變化不大,20~29歲平均占7.1%,50~59歲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