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公布避稅天堂降至79個 港澳、新加坡仍在榜上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圖/吳靜君攝)

財政部近日公告「低稅負國家或地區」名單,外界稱避稅天堂,其中包含所得稅率低於14%、或僅針對境內所得來源課稅,境外來源所得不課稅,從去年的81個降至今年的79個。財政部調整3個國家,阿拉伯聯合大公國調整至稅率低於14%的項目、以及財政部了解境外課稅情形,刪除了查德、尼日兩地國家。外界熟悉的,澳門、香港、新加坡、百慕達、英屬威京群島都仍留在榜上。

CFC制度簡單而言,就是營利事業或者個人,在低稅負國家的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超過50%,或者是具有重大影響力,這些低稅負地區的國家公司的盈餘就要在隔年的5月進行申報。

CFC是自2023年度施行,財政部每年年末時就會公布低稅負國家或地區的參考名單,以利各界參考、進行作業。根據財政部公布的「低稅負地區名單」最主要有三大項,其一就是稅率低於台灣的70%,也就是低於14%的國家,從原本的30個國家或地區調整為31個,調整地區為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經了解,阿聯公布的公司稅率僅9%,因此從第二項調整為第一項。外界所熟知的避稅大天堂,如百慕達、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馬紹爾群島都在第一項;同時澳門也同列於這個項目當中。

第二項即是指對境內課稅、境外所得不課稅或者實際匯回才計入課稅的國家和區域。財政部經了解過這些區域境外課稅情形,從51個國家調整為48個,除了阿聯調整至第一項外,刪除了查德和尼日。不過周圍國家與地區,包含香港、新加坡、馬來西亞則仍被列於第二項目之中。最後,特定地區的特定類型的企業,由財政部依據個案的事實來判斷。

財政部官員表示,CFC制度已經實施,所以有在營利事業或個人有在海外投資企業,就要檢視該企業的國家或所在地區的稅率以及其課稅情形是否符合低稅負地區的範疇。如果是低稅負地區,是否間接、直接控制該公司或具重大影響力。

假如符合前述條件,就應該依《所得稅法》43條之3或者《基本所得額》12條之1,認列境外海外收益或者計算境外營利所得,並於隔年度的5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記得報稅。

更多中時新聞網報導
1200家跌破年線 「台股罕見牛熊同市」大銀微再漲也不追 老手點名機器人等4族群13檔找買點
中芯沒EUV是好事?外媒爆陸自產DUV大突破 恐是ASML惡夢開始
美股大泡泡快破了!7敗象中6個 外資:僅台積電等5檔能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