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美對中太陽能產品課關稅 非中業者能受惠?
美國貿易代表署 (USTR) 對中國進口商品加徵關稅的 301 條款即將在本周五 (27 日) 正式生效,其中,太陽能電池與模組的關稅將從 25% 提升至 50%,業界坦言,美國政府在 301 條款前,早已對中國進行雙反措施,此次再加徵關稅的行為無異於「鞭屍」,實際對其他出口國家受惠有限,真正要關注的是美國接下來對寮國與印尼的進口態度。
業界表示,美國自 2012 年起對中國進行雙反措施,在懲罰性的高關稅影響下,美國當地自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與模組早已所剩無幾,因此美國再度調高對中國進口產品的關稅實際對市場並無顯著影響。
業界認為,由於中國業者在柬埔寨、泰國、馬來西亞與越南設置大量組裝產能,長期透過洗產地方式供應給美國,讓美國對四個國家進行反制,提高相關稅率,也正進行雙反調查,象徵美國對中國洗產地的態度越趨堅定。
中國業者為持續規避美國懲罰性關稅,正積極進行「乾坤大挪移」,將產能從東南亞四國搬至印尼與寮國,並持續出貨給美國,業界認為,美國未來對印尼與寮國的採取的態度將會是關鍵。
業界認為,未來若美國也對寮國與印尼採取同樣態度,之後可望有利於台廠出口,但同時也必須關注台灣政府對第三地模組的態度,以免中國業者透過第三地傾銷模組至台灣,危害台灣能源自主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