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櫃整併大變革 登板可走3條路

為擴大戰略新板執行成效,加速企業IPO時程,並打造友善的市場環境,櫃買中心預計於明(113)年1月1日將現行興櫃市場之一般板及戰略新板兩板塊整併,使興櫃回歸單一板塊的預備市場,並開放發行公司申請興櫃可選擇併送一般公開發行或簡易公開發行,相關規章已於今(112)年11月3日公布。

整併後之興櫃股票市場,其管理機制及交易制度回歸原一般板,亦即維持原一般板之推薦證券商造市商角色與議價制度,及投資人之資格不設限,一般投資人均可參與。櫃買中心指出,配合興櫃整併作業,倘至今年年底前現有的戰略新板公司未自行申請轉至一般板,櫃買中心屆時將辦理批次轉入整併後興櫃市場之作業,該等公司無須另行遞件申請轉板。

在新制部分,明年起本國公司申請登錄興櫃有三種路徑可選擇:一是先完成公開發行程序及獨立董事暨薪資報酬委員會設置後再申請興櫃;二是申請興櫃同時併送一般公開發行;三是申請興櫃同時併送簡易公開發行。

如果公司是選擇申請興櫃同時併送公開發行,由於我國法令規定,公司必須公開發行後方能設置獨立董事,因此不論公司是選擇一般公發或簡易公發,櫃買中心均要求公司應承諾於登錄興櫃後六個月內完成設置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成員過半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如果是外國公司申請登錄興櫃,依我國法令規定外國公司僅能採併送公開發行,惟外國公司亦得選擇一般公發或簡易公發機制,但與本國公司不同者在於,外國公司申請興櫃時須已完成設置獨立董事及獨立董事成員過半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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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針對採用簡易公發機制登錄興櫃者,櫃買中心採取適度強化措施,包括:公司登錄後次年度應依規定時間申報前一年度會計師內控專審報告,但如果已經申請上櫃或上市(不含創新板上市)者,得以IPO應檢附之內控專審報告取代之;公司登錄後出具之最近期財報應列入財報實質審閱之受查標的,但於櫃買中心辦理財報實質審閱之選案時已申請IPO者,不在此限。

櫃買中心表示,興櫃市場整併及提供發行公司可選擇申請登錄興櫃併送申報辦理公開發行,預期將可發揮加速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籌資之功能。為利各界瞭解興櫃市場整併後之相關新制內容,櫃買中心將持續透過對市場之加強宣導,期透過前開措施之推行,打造更友善之市場環境,以加速企業進入興櫃市場育成,協助企業在資本市場資源之挹注下逐步成長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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