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罰緩的刷卡手續費全民買單?政府澄清:是誤解

為了加速行動支付普及,行政院訂定2025年行動支付普及率90%的目標,整合各部會從法令放寬、稅率優惠等方向著手,並將行動支付導入各項服務,包括開放行動支付繳納帳單、水電費、醫療費用以及交通違規罰款,且均免收刷卡手續費。

其實,交通罰鍰刷卡手續費部分,根據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內部指出,過去刷卡繳罰單各銀行收取的手續費,依其與聯卡中心各別契約為準,銀行平均收取10元至20元不等。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內部透露,去年6月各縣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收到訊息指出,民眾繳交交通違規罰款,包括土銀、一銀、花旗銀、玉山銀、台新銀等33家銀行,全都不另收手續費,由銀行自行吸收。

不過,近期卻爆出刷卡繳納交通違規罰款,原本的手續費由銀行吸收,但今〈2019〉年起有銀行拒絕再吸收這筆手續費,政府要求交通部發文讓地方政府單位編列預算,外界估算,一年至少支出4千萬元,等同於違規者繳罰款,手續費卻全民買單,引發外界熱議。

針對此事,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在臉書和官方LINE群組均發文指出:「政府推動繳稅、水電、加油及規費導入行動支付,讓民眾更便利,但不包括罰單!不包括罰單!不包括罰單!」且強調,行動支付繳費不含罰單繳款,政府沒有要吸收罰單手續費。

國發會:刷卡繳罰鍰 不會要求編列預算支應

國發會也接連兩天發出聲明表示,相關信用卡手續費,因涉及電子支付,尊重金融及交通主管機關的決定。此外,也強調,從未要求交通罰鍰刷卡手續費,應編列預算支應,此事並未定案。

至於,外界也傳出,由於銀行不再願意吸收手續費,交通部發函請各機關未來編列預算支應,引發六都反彈。國發會說明,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服務的銀行,之前同意自行吸收手續費,但從今年10月擬開始收費。

也就是說,先前手續費銀行願意自行吸收,但未來拒絕吸收之後,將會開始向支付罰款的違規者收取手續費,而非由政府吸收這筆龐大的手續費金額。

「由於一般信用手續費,本來就不是消費者負擔,個別機關預算負擔也不大,所以請各機關未來應編列預算支應,但因交通部之後轉達部份地方政府反映,交通罰鍰部分因性質不同,不宜納入,造成誤解。」所以國發會說,不會要求編列預算支應交通罰鍰刷卡手續費。

值得關注的是,市場人士估算,萬一這筆手續費由相關機關編列預算,預估費用至少4千萬元,但國發會澄清指出,根據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估算,2019年全年刷卡手續費總額不會超過2千萬元,其中縣市政府合計約644萬,金額沒有外界報導那麼多。

「普及行動支付是數位國家‧創新經濟發展方案中,增進數位經濟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不僅呼應社會要求,也有助拓展國內數位商務應用,對於台灣成為智慧國家,具有深層意義,」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去年底,聽取財政部推動行動支付成效與展望時說道。

他表示,台灣有邁向智慧國家目標的決心,因為數位國家若是建立,不僅是行動支付、人工智慧、物聯網,甚至雲端運算、大數據、AR(Augmented Reality,擴增實境)、VR(Virtual Reality,虛擬實境)等產業都能欣欣向榮。

整體來說,行動支付提供民眾付款的高便利性,出門不用帶錢包,只要帶一支手機「嗶」一下,就能立即付款,而政府也能掌握店家的實際銷售金額,進而增加政府的稅收。

而便利性加上應用場域的擴大,民眾接受度也越來越高,根據國發會統計,台灣行動支付普及率從2017年的39.7%,提高到2018年的50.3%,至於2025年是否真能達到90%的普及率,外界都睜大眼睛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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