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財部調高基本生活費萬元 明年報稅適用

【時報記者沈培華台北報導】財政部今(19)日正式公告,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為新台幣19.2萬元,較前一年度調高1萬元,是歷年來最大調幅,民眾明(111)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財政部今(19)日公告,今(110)年每人基本生活費金額調高1萬元至19.2萬元,預計有229萬戶受惠,減稅利益約146.4億元。

財政部表示,有關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根據納保法第4條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109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32萬265元,按該中位數之60%訂定110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金額為19.2萬元,較109年度之18.2萬元,增加10000元,是歷年來最大調幅。

財政部表示,以4口之家為例,在相同所得、免稅額、扣除額結構下,110年度課稅所得將較109年度減少4萬元,預估受益戶數為229萬戶,較109年度增加21萬戶,減稅利益為146.44億元,較109年度增加44.10億元,民眾可在明年5月申報110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