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台灣之星首創,上網沒吃飽可退錢
【時報-台北電】顛覆上網吃到飽市場,長期以來用得少仍需照付吃到飽月租費的遊戲規則,台灣之星昨(4)日祭出「退差價吃到飽」方案,首創「吃不完、退現金」的業界先例。
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表示,這是全台首創退差價保護機制的吃到飽方案,雖然,退價差看似可能侵蝕每個月的營收貢獻,實際上,卻可因此增加客戶申裝數,而且預估初期先從網路商店開始實施後,年底之前的淨增客戶數至少增加30%,營收可望不減反增。
選用吃到飽、擔心爆帳單的「不安心」,辦了吃到飽卻用得少又會「不甘心」,幾乎是所有申辦吃到飽方案用戶的共同心情。
台灣之星執行副總經理朱曉幸指出,所謂「退價差吃到飽」方案,是在既有4G吃到飽資費方案388元、599元、699元中,分別設定2GB與10GB的基本傳輸量門檻,一旦用戶每月沒有使用到基本傳輸量,就可以每1GB退還30元,並在當期帳單退錢、直接折抵帳單金額。
全台4G用戶平均上網傳輸量,目前每月大約落在10GB,以台灣之星既有近70萬4G用戶為例,目前大約66%的用戶、每個月都用不到10GB,按照「退價差吃到飽」方案計算,選用599或699資費的4G用戶,只要每月用不到10GB,每個月就可以退還現金最高300元。
至於選用388元資費的用戶,每個月最多可以退還58元。
台灣之星4G用戶占比60%,連續23個月、用戶淨流入。賴弦五強調,透過「退差價吃到飽」方案、下半年將全力衝刺新增用戶數,全年營收目標挑戰100億元、用戶目標100萬維持不變。
過去1年,台灣之星新增200家門市,實體通路規模已達446家,朱曉幸說,台灣之星上半年EBITDA年增26.7%,較同業表現來得亮麗,另外,電信服務營收亦成長11%。(新聞來源:工商時報─林淑惠╱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