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職安修法 違反工安最重罰150萬
【時報-台北電】近年職業災害頻傳,如明揚大火、聯華食品火警等都造成多名勞工死傷,現行職安法違反攸關勞工工作安全規定最高僅能罰30萬元、罰則明顯過輕,不足以嚇阻違反雇主,勞動部7日預告修正職安法要把雇主未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備罰則提高至150萬元,盼下個會期能順利送至立法院,以落實2030年重大職災死亡人數降至160人以下目標。
勞動部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表示,預告修法草案盼能達到2030年職災死亡人數減半,此次修法重點包括「強化源頭減災」、「加強承攬管理」、「提高處罰額度」及「擴大違法公布」等4方向,希望能夠讓職業安全衛生進一步提升,盼在立法院下個會期通過行政院院會後送至立法院審查。
且此次預告修正的職安法首度把「事業單位以數位方式經營交易,交付無僱傭關係個人親自履行外送作業」準用職安法雇主規定,若違反工作安全規定,最重也可處150萬元罰鍰。
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則說,罰鍰加重最重也僅150萬元,應該要提高至事業單位營業額10%,台灣職災居高不下的主因為職業安全衛生文化未能落實,修正中完全未看到如何加強職安文化,他更建議,違反職業安全措施導致勞工致傷或死亡應該要比過失傷害或致死加重刑期。
此外,依勞保條例規定,2025年勞工保險費率將從11%調升至11.5%,勞動部7日也公告,2025年職災保險費率也要也要調高,平均費率增加0.02%,較現行的0.19%約上漲1成多,預估全年雇主應多負擔職保保費約增加6.4億餘元。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表示,調高原因為該法上路後供更多完備保障措施及重建服務等,但災保費率不高,不致造成勞資過重負擔。若以費率調升的行業試算,每人每月平均約增保5.64元保費。(新聞來源:中國時報─林良齊/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