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巧克力與可可粉重金屬鎘限量規定將上路 違者最高罰300萬
【時報-台北電】衛福部食藥署今天(28)發布修正巧克力和可可粉重金屬鎘限量規定,後年(115)年元旦起,各類型巧克力及可可粉產品都需要符合標準,才能在市面上販售,違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沒入銷毀,否則可處3萬到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今天發布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制定巧克力和可可粉重金屬鎘限量規定。巧克力是指以可可膏、可可脂或可可粉等可可製品為原料,經調配後,不含內餡的固體型態產品,可可粉是指可可膏經壓榨分離去除可可脂後取得的粉末,或可可豆仁經烘焙後碾碎的碎粉。
至於堅果巧克力、巧克力麵包、巧克力餅乾、巧克力蛋糕、巧克力抹醬等含有巧克力的複合性產品,或添加奶粉、糖等其他食品原料的沖調可可粉飲品,皆應依源頭管理原則,確認所使用的巧克力及可可粉原料符合有關標準後,才能作為加工用途。
食藥署食品組長蔡淑貞表示,預告期間接到蠻多意見,原定最快明年(114)上路,考量巧克力原料進口後流通供應鏈、調整品管要求及產銷期程,因此調整緩衝期,自115年1月1日上路。實施後市面上所有巧克力產品皆須符合標準,違者將依《食安法》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王家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