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談上市櫃公司經營權 企業、學者專家聚焦傳承

【時報記者莊丙農台北報導】由永佳捷(Masada電梯)科技公司主辦的1949台商學媒體論壇,對於這幾年來經營權之爭,董事長許作名對於家族傳承認為,要先看第二代接班的「意願」及「能力」,義守大學企管系教授鍾喜梅則認為,假使公司股權高度掌握的第一代手中,傳承是非常難進行。

許作名4月發表著作「台灣資本1949~台商學」,不但出版已經二刷,也引起美國哈佛大學商學院的關注,到目前為止,在博客來人文社科類7日暢銷書仍排名第二。而在這次論壇上許作名指出,企業要成功很不簡單,第一代都是超人、膽識過人,機運也相當重要。但到了第二代,往往只強調證明自己能力,企業就容易出問題。但不是說不能傳承,是傳承要看第二代的意願,也要看第二代的能力。許作名還是認為,家族成員在公司或家族辦公室上,只有去監督或者提出一個大願景及方向就可以,經營還是交給專業經理人就可以。但國內有些企業家做到80歲都還沒交權,主要還在於二代沒有培養好以及心裡有所不甘,把自己的公司當作寶貝,不願意交出,那經營企業就很累。

鍾喜梅也同意看法,她說,這就是「人性」,她遇到不少企業家,當所有的權利都掌握在手上,老闆很厲害,當然就公司有沒有問題,但是一旦有狀況,就不知道怎麼交棒,因為已經很習慣做很多事,也習慣兒子要聽他的,所以沒有接班計畫。以現在案例來看,真正交棒做的好的比例,真的很有限,因為最後還是會回到人性。

眾博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許兆慶看法認為,問題在兩個方面:一是人、另一個是股權,人選的安排很難,如果家族裡面有沒有一個人真的適合去經營這個家族企業,本身就是一個大問題,真的不適合的情況之下,應該回歸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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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權安排上,大立光大股東們已經預想到這些事,所以以家族財產設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以統籌家族持股並掌控家族企業經營權,讓股權世代傳承在家族內,另外像日月光、台塑集團也是如此方式規畫,如果沒有這些規畫,現在臺式企業大概沒有辦法維持20幾年的穩定性。

Alliance Advisors董事總經理馮欣宜指出,外國投資機構一家公司,並沒有要求家族持股一定要很高,因為實際上發行就一定要有流通性,如果家族就去長期持有,會影響流通性跟交易量。所以外資機構看的是股東權益,如果沒有稀釋股東權益的公司,像是台積電,從來都有來自外資穩穩的支持,因此,公司去跟股東溝通或是面臨持股不足的時候,通常必須解釋自己公司不管接班或者專業性的團隊,是不是都重視到股東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