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保勞保身故 家有勞農公國保該如何請領?

新店李小姐問:我母親從年輕時就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保,父親是自耕農參加農保,大哥、二哥都是上班族,公司有提供勞保保障,妹妹和大嫂都是公務員參加公保,我是家庭主婦,幾年前加入國民年金保險。

上個月,母親因病身故,在辦理母親的勞保給付時,兄弟姐妹們討論起各自的保險請領問題,大家都一頭霧水。請問,我們除了可以申請母親的勞保外,父親的農保、兩個哥哥的勞保、妹妹與大嫂的公保,還有我的國保,也都可以申請嗎?大哥與二哥都參加勞保,該怎麼領呢?

目前政府實施的保險,除了以全體國民為保障對象的全民健保,以及為沒有工作者所辦理的國民年金保險外,其他的保險都是依參加者的職業身份實施辦理,包括受僱勞工或自營作業者參加勞工保險、公務人員及教職人員參加公教人員保險、農民加保農民保險、現役軍職人員參加的軍人保險等。不同的保險制度,除了主管機關、承辦機關不同外,保障內容、保險費率及相關規定也都不一樣。

不同體系的保險 沒有重複的問題

由於各項保險是按職業身份納保,因此,發生像李小姐家中,勞保、農保、公保、國保都有人投保的情況非常普遍。但發生保險事故時,是不是每一種保險都能申請?如果多位家人同時參加同一種保險,會不會有重複請領的問題?該如何請領比較有利呢?

基本上,如果是不同體系的保險,通常沒有重複請領問題。也就是說,勞保、公保、農保或國保,因為分屬不同的保險制度,不會發生某個家人領了勞保給付,導致另一位家人無法請領公保給付的情況;但如果參加同一種保險,就可能被限定只能推派一人請領。

每一種保險提供的保障內容與金額都不同,勞保可以申請的項目,公保與農保不見得一定有,同樣的,某些公保提供的給付,勞保也未必提供。因此,被保險人該如何申請,須依照實際的狀況判斷。

遺屬津貼與遺屬年金 擇一請領

李小姐的母親參加勞保多年後身故,依規定家屬可請領5個月喪葬津貼,還可選擇一次請領遺屬津貼,或按月請領遺屬年金。假設李小姐母親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為21,000元,勞保年資15年,如選擇請領遺屬津貼,可一次領到30個月(加保年資滿2年以上就可領到30個月),金額為63萬元(21,000元×30=630,000元);如果選擇請領遺屬年金,只要李小姐的父親年滿55歲以上,就得以配偶身份提出申請,每月可領到4,883元(21,000元×1.55%×15=4,883元)的遺屬年金,直到身故。不過,遺屬津貼與遺屬年金,只能擇一請領。

勞保喪葬津貼 只能推派一人申請

至於李家大哥、二哥也都有參加勞保,依規定,母親身故可請領3個月的眷屬喪葬津貼,但因為勞保條例規定,「父母、配偶或子女同為被保險人者,因同一事故申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以一人請領為限」。也就是說,如果同時有好幾位家屬,都符合請領勞保喪葬津貼的條件時,只能推派其中一人申請。以李家來說,如果以母親名義申請,因為是本人身故,喪葬津貼可領到5個月:但如果用李家大哥或二哥名義申請,只能申請到3個月眷屬喪葬津貼。

不過,如果李家大哥或二哥的月投保薪資均超過4萬元,即使只有3個月的喪葬津貼,也會比可請領5個月、但月投保薪資僅21,000的李母更高。假設李大哥的月投保薪資是43,900元,3個月的喪葬津貼為131,700元(43,900×3=131,700元),比以李母名義申請的5個月105,000元(21,000元×5=105,000元)多了26,700元,這時候,以李大哥的名義申請較有利。

公保有眷屬喪葬津貼 國農保都沒有

公保也有提供3個月的眷屬喪葬津貼,而且因為公勞保分屬不同體系,不會因為家人領了勞保喪葬津貼而受到影響。此外,公保和勞保一樣,如果有多位家人同時參加公保,也只能推派一人請領。不過,雖然李家有兩人參加公保,但因為公勞保的眷屬喪葬津貼,對於「眷屬」的定義,是指被保險人的配偶、父母及子女,並不包括公婆或翁姑,因此,只有李家妹妹可向公保處請領三個月的眷屬喪葬給付,李家嫂嫂則無法因婆婆身故而請領了。

最後,關於參加農保的李父,以及參加國保的李小姐,能否因配偶或母親身故而請領保險給付?因為農保及國保提供的身故保障,都只針對被保險人本人,並沒有包括眷屬死亡的部分,因此,李小姐本人及父親,都不能 以李母身故為由,請領國保或農保的任何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