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推「老屋換社宅」 65歲以上長者 可換居電梯大樓

【文/記者朱語蕎】

▲桃園市政府自今年6月1日起,開辦「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桃園市政府提供)

桃園市政府為協助高齡者改善住家環境,自今年6月1日起開辦「高齡友善換居社會住宅專案」,若有長者原本住在缺乏無障礙設施及電梯房屋,可換居至桃園社會住宅,同時將持有的房屋出租。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表示,本專案申請承租社會住宅資格,為申請人滿65歲、於桃園市僅持有1戶自有住宅,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需於桃園市、雙北、基隆及新竹縣市均無持有其他自有住宅,平均每人每月收入應不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點5倍(今年為5萬5,920元);不動產總價值則應低於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財產一定金額(今年為580萬元整)。

住宅發展處表示,桃園社宅現改採6級租金,視收入決定房租,租金最低僅市價3折,而長者原有的老宅則可出租活用,若屋況好或地段佳,扣除社宅租金,可能還有盈餘當收益。

而桃園社宅也自今年6月1日起,凡續約符合弱勢身份、65歲以上長者或新住民等資格的政策戶,且承租期間無違規紀錄或無積欠租金,租期可由現行制度的6年延長為12年。

申請人原房屋經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審核通過後,與包租代管業者簽訂包租約,再向桃園市社會住宅服務中心申請承租社會住宅,即可優先選擇桃園市各社會住宅空屋簽訂社宅租約,或者由業者協助換居至適合的包租代管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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