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憲訴等3法研擬是否覆議 卓榮泰:盼力挽狂瀾導回正軌

【時報-台北電】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財劃法》、《憲訴法》、《選罷法》3法修法,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在院會中裁示,三法對國家五院憲政體制、人民權益以及中央財政有重大影響,政院會依應有立場研擬救濟程序,捍衛國民公民權、罷免權,並會邀集專家學者進一步研議要針對哪些法案提出覆議,盼力挽狂瀾導回正軌。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若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認為有窒礙難行之處,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政院10天內移請立法院覆議。據了解,憲訴法條文已在24日送抵行政院,此案最遲在要1月2日前提出覆議。

據轉述,卓榮泰今主持院會時表示,上周立法院通過3項法案,包括《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財政收支劃分法》以及《憲法訴訟法》,對國家五院的憲政體制、人民權益都有重大影響,對於中央財政的影響更是非常嚴重。

卓榮泰指出,政院目前為止收到《憲法訴訟法》修正條文的公文,但其他兩案都沒還沒收到,收到後會以非常嚴謹、審慎態度,站在政院作為憲政機關的立場上,維護五院體制運作,也捍衛國民的公民權、罷免權,研擬3法救濟。

卓榮泰表示,財劃法只處理到分錢,卻沒分責任,「只談錢不談權責」是修法中很大缺失,不只3753億元的問題,請首長要針對預算執行所受到衝擊、持續透過管道向清楚說明,財劃法沒有經過詳細計算下匆促通過造成困難,政院希望讓中央政府保有適當財政力,做彈性的運用和調配,希望力挽狂瀾導回正軌。

卓榮泰表示,當國會民意代表通過對自己利益身分保障的法案的時候,是不是符合人民跟民意代表之間所訂下的選舉契約?在憲政的精神上是否符合?人民要行使罷免權的時候,會遇到什麼樣的限制?此外,按照新憲法訴訟法,再加上日前國會未同意任何大法官的人選,會造成憲法法庭無法運作,等同廢掉司法院的重大功能。

卓榮泰指出,基於以上各項理由,會站在政院應該有的立場、角度角度維護各項權益。不過,至於會針對哪些法案提出覆議,卓榮泰強調,會在收到公文後邀集專家學者進一步研議。(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張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