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市新制大調查】房屋交易糾紛多 漏水保固最詬病

【文/連珠君】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至今已修訂多次,在專家眼中已算相當完善了,但政府並沒有強力去稽查,還是有很多民眾使用舊的版本,甚至自訂合約書,政府沒有強制去執行,另外漏水的保固,以及缺乏履約保證,都是日後可以再努力的方向。

▲民眾私下交易常使用簡易合約書,無法保障買賣方權益。
▲民眾私下交易常使用簡易合約書,無法保障買賣方權益。

簡易合約書 無法保障買賣方

買賣房屋金額大,動輒上百萬甚至上千萬元,買賣交易糾紛頻傳,其實很多糾紛在簽訂合約時,就能夠避免。政府持續修訂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還有應記載及不應記載事項,雖然立意良善,卻並非每個民眾或房仲都用新的版本,例如民眾私下買賣,僅去文具店隨便買個合約書就簽了,或是小型房仲用自己內定的版本,完全沒有按照內政部的版本,裡面明顯有很多對消費者不對等的條約,糾紛當然難以避免。

房市達人Sway表示,永慶、信義房屋等大型房仲市佔率大概不到10%,另外90%的房市交易合約出現漏洞,政府並沒有認真實際的固定查核成屋買賣合約,應強制房屋買賣交易都要採用內政部版本的定型化契約,或是每份合約都要送審,才不會空有規定,卻執行力不強,導致房屋買賣糾紛頻頻發生,對民眾更有保障。

在不動產交易當中,漏水問題一直佔糾紛排行榜中的第一名,不少賣家為避免日後麻煩,多是約定現況交屋,日後若發生漏水問題,經常以現況交屋為由,不願意修繕,有的房仲願意提供半年的漏水保固,但需要消費者給付一些費用,更多的房仲為規避漏水責任,並不提供漏水保固。

Sway指出,雖然民法規定物之瑕疵責任是5年,但倘若賣家不願意修繕,或無法釐清漏水事由,必須得消費者自己去提告,釐清漏水是賣家原本就知道漏水問題,隱匿漏水事實,還是賣家自身的問題導致漏水,建議政府可以研擬漏水保固期間,如半年的漏水保固期,對消費者比較有保障。

▲房仲業者提供的履約保證規範不明,常衍生交易糾紛。
▲房仲業者提供的履約保證規範不明,常衍生交易糾紛。

房仲履約保證隱藏風險

再者,成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並沒有如預售屋,規範一定要有履約保證,Sway指出,雖然成屋交易大概僅有1個月的過戶時間,部分房仲為取信消費者,以自家公司的履約保證專戶,讓買家將錢轉進該戶頭,再轉給賣方,形成較有保障的交易模式。

但依舊有出現房屋無法過戶給買方,甚至一屋多賣、賣方錢被騙走、被業務拿走等詐騙行為出現,若成屋買賣也有履約保證,對於消費者也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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