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漁網 盤踞竹南假日之森
苗栗縣政府自2008年起公告竹南假日之森海岸為風浪板活動專區,但海灘上遍布定置漁網,漁網破損後就任意棄置海灘上,單單衝浪活動專區就有多達10餘件廢棄漁網,不僅危及衝浪玩家安全,更造成嚴重環保問題,農業處坦言找嘸主人難告發,會請警方協助。
苗栗縣政府為打造竹南假日之森至長青之森一帶海岸森林帶,成為多元化休憩區,除了龍鳳漁港成立美食專區外,龍鳳漁港南堤至假日之森海灘及海域,長達1.2公里的區域內,自2008年12月12日訂為限制水域休憩活動區域,活動以風浪板為限。
玩家受困其中險些溺水
公告中明訂除風浪板活動外,禁止游泳及單獨一人入水,及個人身體、心理狀況不佳或是有疾病,或是天候狀況不允許時,都禁止任何活動進行,除此之外,並無明定其他禁制事項和罰則。
竹南龍鳳漁港以南的海濱沿岸流,是由北往南流動,當地居民從早年開始在沿岸沙灘上設置定置漁網,捕撈來往魚類,但定置漁網破損後,居民就直接棄置在沙灘上,並未移置回收,造成沙灘到處都是棄置漁網,對前往運動的衝浪玩家們造成安全威脅。
在當地教導衝浪的教練東尼,就曾受困廢置漁網,險些溺水。他指出,還有固定漁網的鋼製錨椿,漲潮時淹沒水面下,有衝浪同好看不見,上岸時一腳踩上鋼椿,當場刺穿腳底。
棄置沙灘造成環保問題
定置漁網任意棄置沙灘上,也造成環保問題,許多團體民眾熱心淨灘清除後,過一段時間廢棄漁網又四處可見,讓愛好運動者非常無奈。
農業處漁業科表示,依照農業法規定,在公共區域設置漁網捕撈漁獲,必須向縣府農業處漁業科申請核准後才得設置,否則會觸犯農業法,但如果未能現場查獲,礙於漁網主人身分不明,農業處也難以告發裁處。依照過去各地封溪護漁的慣例,可協請當地警方或是守望隊協助查察,如果查出涉事人員身分後,將移由農業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