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操盤手收回扣 判4年2月

工商時報【蕭博文╱台北報導】 幸福人壽前股市操盤手呂重九不顧投資風險,濫用權限承接陳明福、黃明松等股市作手出脫的股票,並收取回扣1,082萬元,詎料因承接股票體質差,造成幸福人壽虧損達8,629萬元。士林地院昨依《保險法》背信罪判處呂4年2月徒刑、黃3年2月徒刑,陳則因另炒作其他股票,被重判6年徒刑。 判決指出,人稱「陳老師」的陳明福,2007年間連續高價委託買進金洲海洋科技、宏易精密工業、聰泰科技開發、新揚科技等上櫃股票,並連續委託買賣製造交易活絡表現,將股價炒作至高點賣出,7個多月便獲利7,341萬元。 陳明福炒股成功後,為降低宏易精密工業、聰泰科技開發、新揚科技持股,並尋求資金挹注套現,找上時任幸福人壽證券投資二部協理呂重九,商議由幸福人壽出資購買名下股票,事後給予股價總額5%到9%的報酬。 呂重九貪圖回扣,以職務之便承接陳明福持股,收取佣金982萬元,協助陳明福獲利1,362萬元,卻導致幸福人壽慘賠7,383萬元;呂重九同年又以相同手法,經黃明松介紹承接天良生物科技股票,收取佣金100萬元,幸福人壽因此虧損達1,245萬元 呂重九被合議庭認為濫用幸福人壽資金處分權,犯後矢口否認犯行,判刑4年2月,沒收1,082萬元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