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訂定收費標準違法 公平會:價格定錨可能構成違法聯合行為

工會訂定收費標準違法,公平會再次呼籲遵法。圖/取自公平會官網
工會訂定收費標準違法,公平會再次呼籲遵法。圖/取自公平會官網

公(工)協會訂定收費標準要小心,無論有無強制性都可能產生價格「定錨」構成違法聯合行為。台北市鋼琴調音業職業工會訂定鋼琴調音及維修收費標準,公平會25日委員會議決議,已違反公平法聯合行為的禁止規定。

公平會表示,台北市鋼琴調音業職業工會最早於88年即訂定收費標準,並透過理監事會議,歷經94年、100年及109年3次修訂,該工會於修訂收費標準後,即以書面通知會員,並將收費標準印製在鋼琴保養手冊,於會員代表大會發送予會員,會員如另有需要,亦可自行購買使用。

而後建置部落格及網站後,該收費標準亦刊載於部落格及網站供會員及消費者查詢。

公平會指出,據調查,會員多表示會參考收費標準報價或收費,顯見該收費標準對於個別會員產生一定程度之整體影響力,對相關市場已產生影響。

台北市鋼琴調音業職業工會雖主張未強制會員依收費標準收費,惟價格已產生「定錨效應」於市場上形成價格基準點,影響個別會員訂價決策,損害市場競爭機制,並已影響市場供需功能。

公平會經考量該工會組織類型為職業工會、會員多為個體戶屬小規模事業、未積極促使所屬會員遵行收費標準收費,以及已通知會員停止使用收費標準等情形,故決議予以警示。

公平會再次呼籲,公(工)、協會等各類事業團體訂定收費標準,無論有無強制性,都可能形成訂價參考基準,進而拘束事業訂價自由,構成違法的聯合行為,各事業團體應遵守公平法規定,避免觸法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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