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富蘭克林華美優選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 准募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核准富蘭克林華美投信申報募集開放式債券型「富蘭克林華美優選非投資等級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應於核准後6個月內開始募集,自募集日起30天內,至少募足最低淨發行總面額等值新台幣3億元。

「富蘭克林華美優選非投資等級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面額等值新台幣200億元整,其中新台幣級別100億元、外幣級別等值新台幣100億元,由彰銀擔任基金保管機構,並以新台幣、美元、人民幣及南非幣計價發行。

證期局指出,此基金原則上自成立日起屆滿3個月後,整體資產組合的加權平均存續期間應在1年以上。自成立日起6個月後,投資於外國有價證券、非投資等級債券的總金額,均不得低於基金淨值的60%。

同時,此基金投資於非投資等級債券的發行信用評等,或債券保證人、發行人的長期債務信用評等,應符合相當於S&P Global Ratings評等為BB-級以上,信用評等機構亦無對該債券出具「負向」的信評展望或觀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