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併安泰銀屬關係人交易瑕疵?金管會回應了

國票金控 (2889-TW) 規劃併購安泰銀行 (2849-TW),國票金總經理丁予嘉與安泰銀董事長丁予康是親兄弟,此項併購是否有大股東關係人交易的瑕疵備受矚目,對此,金管會今 (30) 日表示,國票金內部法遵單位或洽外部單位評估,銀行局事後會再審核。

國票金在 10 月 14 日的董事會中,以 7 比 6 通過和安泰銀合併,國票金本周四 (12 月 2 日) 將召開股東臨時會討論併購安泰銀案,但大股東耐斯集團一直站在反對併購方,在股臨會前拋出國票金併安泰銀屬利害關係人交易,應採《金控法》第 45 條所規定的「重度議決」,而非表決即可通過。

耐斯主張利害關係人的關鍵在於國票金總經理丁予嘉與安泰銀董事長丁予康為兄弟,與國票金屬於關係人交易。但國票金公司派主張,丁予嘉已迴避且從頭到尾未參與談判,即可排除利害關係人法條適用。

針對兩造雙方各執一詞,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今天表示,國票金所提董事會決議,是公司治理的範疇,要由國票金內部法遵單位或洽外部法務單位妥適評估,銀行局事後會再了解適法性審核。

至於爆發此爭議,國票金週四是否還能舉行股臨會,林志吉表示,由國票金依據公司法、證交法自行評估。

對此,國票金表示,該金控 12/2 早上的股東臨時會照常舉行,但除國票金控股東外,不對外開放,並懇辭媒體採訪。

林志吉強調,國票金就此併購案尚未向金管會遞件申請,未來一旦送件,金管會將就資金來源、資本適足性、財業務健全性、併購綜效,以及對客戶與員工及股東權益保障和相關決議適法性等項目作綜合考量,依法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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