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2警殉職 警署核定各1400萬元最高額慰問金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5日電)台南市8月間襲警案造成2名警員殉職,警政署今天表示,2名殉職員警適用已修正後的警員執勤遭暴力或意外危害導致死亡及殉職等相關條例,各獲新台幣1400萬元最高額慰問金。

警政署發布新聞資料指出,為健全警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照護,行政院在4月15日及6月23日分別修正「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及「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照護辦法」相關條文,並放寬「因公殉職」定義。

警政署表示,修正條例重點包括警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導致全失能、死亡及殉職者,慰問金由新台幣600萬元至700萬元,調高為1200萬元至1400萬元,以台南市8月間發生2名員警因公殉職案件為例,是首次適用新修正辦法,日前已核定2名殉職員警各為1400萬元最高額慰問金。

在醫療及照護方面,警政署指出,增訂就養方式及補助項目,安置就養每月最高補助額度由5萬元提升至8萬5000元,盼減輕警員負擔。

警政署表示,同時放寬因公殉職定義為執行交通指揮或稽查、處理爆炸物品、搶救災害或參與演習、擔任特定警衛任務、巡邏或埋伏、拘提或逮捕案犯及其他有關法令規定勤務,員警處理對生命有高度危險事故,若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導致死亡,可按最高撫卹等級給遺族妥適照顧。

台南市警局第二分局民權派出所36歲警員凃明誠、27歲警員曹瑞傑,8月間在安南區追捕騎贓車的明德外役監逃犯林信吾時,遭林信吾持疑似持刀及銳器攻擊受傷,凃明誠、曹瑞傑2人被緊急送醫,傷重不治殉職。(編輯:戴光育)11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