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警2小時破案 42歲前科犯為7塊蔥肉餅栽了
台南市府前路昨(3)日中午發生搶案,一名女性被害人在停等紅燈時,突然被另一名騎乘機車的男子搶走放在腳踏墊上的手提袋,女子因有要事處理延至當天下午才打110報案。警方獲報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偵辦,2小時內即鎖定謝姓犯嫌,於歸仁區租屋處將其逮捕到案。全案依搶奪罪嫌送辦,經法官裁定羈押獲准。(陳婉玲報導)
台南市警二分局說明,謝姓犯嫌今年2月才刑滿出獄,3日中午12點半,騎乘機車在中西區府前路段停等紅燈時再度心生歹念,見被害人機車腳踏墊上放置1只手提袋,竟當場下手行搶後逃逸。案經被害人後續報案,雖然被搶手提袋內只有價值484元的7塊蔥肉餅,但分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兵分多路展開偵查工作。
警方根據犯嫌所騎乘機車及衣服特徵,統合情資再結合派出所員警之前勤務中曾攔查登記該犯嫌之紀錄資料,當天下午5點即確認犯嫌身分全員前往歸仁區搜捕,並在謝某出租套房外發現其犯案機車,當謝嫌外出開門時將他盤檢逮捕,警方同時在屋內起獲搶來的手提袋證物,不過其中3塊蔥肉餅已被犯嫌食用完畢。
警方表示,今年42歲的謝姓犯嫌設籍在台南市永康區,有毒品、竊盜、搶奪前科,雖本次犯案僅得手蔥肉餅,但實際上是為了搶奪財物花用,法官考量其素行不良再犯率高,為防止其再犯危害民眾財產安全,將他裁定羈押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