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長興董事會決議辦理子公司長廣精機(股)公司釋股作業

日 期:2024年06月28日

公司名稱:長興 (1717)

主 旨:長興董事會決議辦理子公司長廣精機(股)公司釋股作業

發言人:劉秉誠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3/06/28

2.公司名稱:長興材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為配合長廣精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廣公司)

股票上市計畫,擬辦理持有長廣公司股份釋股。

二、本公司本次擬釋股股數、釋股價格、釋股

原則及相關事宜如下:

(1)釋股股數:7,500,000股,依股東會決議本

公司處分長廣公司股份之交易相對人,應優先

以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為主;其中本公司符

合資格之股東係指處分長廣公司股份時,本公

司最近一次停止認購過戶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

股東,且依其所載持股數按比例計算得認購股

數【依本公司目前流通在外股數1,178,265,483

股計算,每千股得認購長廣公司股票6.3652887

股,停止過戶股東名簿記載持有本公司股份達

158股(含)以上得認購長廣公司股份1股(含)以

上】;如本公司股東無意願認購長廣公司股份

時,則由本公司在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股數內

或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內,授權本公司董事

長洽對長廣公司營運發展有助益之策略性投資

人或財務性投資人(以下統稱 特定人)為原則,

提出認購要約。

(2)本次符合資格股東之釋股價格訂為每股新臺

幣100元;本公司在本公司股東放棄認購股數內,

對長廣公司營運發展有助益之特定人之釋股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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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低於本次符合資格股東之釋股訂價為原則。

(3)本次釋股對象為本公司符合資格之股東與特定

人,加以釋股價格高於長廣公司最近期經會計師

查核簽證及最近期自結每股淨值與本公司持有長

廣公司每股成本,故對本公司股東權益並無影響

,亦無影響本公司上市地位,本公司業已洽請獨

立會計師針對本次釋股交易價格出具合理性意見書。

(4)茲將本公司釋股長廣公司相關基準日作業時程

擬定如下:

(a)其他利益基準日 :113/07/22

(b)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3/07/18~113/07/22

(c)股票最後過戶日 :113/07/17

(d)股票除權交易日 :113/07/16

(e)股東繳款期間 :113/07/26~113/08/06

(f)特定人繳款期間 :113/08/07~113/08/21

三、本次釋股作業完成後,本公司持股長廣公司股

票持股比率將由84.4815%降為72.3042%,評估本次

釋股作業後並不影響本公司對長廣公司之控制力。

四、日後長廣公司申請登錄興櫃或上市相關作業所

需釋股,本公司應依相關法令及上市相關規範提撥

股票供證券商認購及過額配售等作業程序,提撥股

數與每股價格則依相關法令及上市相關規範、當時

市場狀況及長廣公司營運情形與證券承銷商共同議

定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次釋股作業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有必要調整時或

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