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鋒魁科技調整本次現金增資原股東、員工與特定人繳款期限
日 期:2023年06月15日
公司名稱:鋒魁科技 (7530)
主 旨:鋒魁科技調整本次現金增資原股東、員工與特定人繳款期限
發言人:楊堯馨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6/15
2.公司名稱:鋒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2年4月1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已於112年5月12
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144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2)為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及給予原股東、員工暨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讓本
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故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
為112年6月16日至112年7月28日、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12年7月29日至112年8月11
日,其餘無變動。
6.因應措施:
鋒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於112年4月18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5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1441號函核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
申報生效在案。
為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及給予原股東、員工暨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讓本次增
資作業順利進行,故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112年6
月16日至112年7月28日、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12年7月29日至112年8月11日。
本次現金增資延長繳款期間之相關作業,預期對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等權益應尚無實
質影響,然若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等依法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
立承諾書人承諾將依法對因此而致權利受損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等負賠償責任。
承諾人:張育銓
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