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鋒魁科技調整本次現金增資原股東、員工與特定人繳款期限

日 期:2023年06月15日

公司名稱:鋒魁科技 (7530)

主 旨:鋒魁科技調整本次現金增資原股東、員工與特定人繳款期限

發言人:楊堯馨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6/15

2.公司名稱:鋒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112年4月18日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並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經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已於112年5月12

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144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

(2)為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及給予原股東、員工暨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讓本

次增資作業順利進行,故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

為112年6月16日至112年7月28日、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12年7月29日至112年8月11

日,其餘無變動。

6.因應措施:

鋒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於112年4月18日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並授權

董事長全權處理本次現金增資之主要內容及一切發行事宜,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5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1120341441號函核准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

申報生效在案。

為因應近期資本市場波動及給予原股東、員工暨特定人充裕作業準備時間,讓本次增

資作業順利進行,故調整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為112年6

月16日至112年7月28日、特定人繳款期限為112年7月29日至112年8月11日。

本次現金增資延長繳款期間之相關作業,預期對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等權益應尚無實

質影響,然若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等依法提出合理及具體理由主張其權利受損部份,

立承諾書人承諾將依法對因此而致權利受損之原股東、員工及認購人等負賠償責任。

承諾人:張育銓

中華民國112年6月15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