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怡華台南市新化區新化段太子廟小段土地新建工程承攬契約案。
日 期:2021年02月23日
公司名稱:怡華 (1456)
主 旨:董事會決議通過修正怡華台南市新化區新化段太子廟小段土地新建工程承攬契約案。
發言人:李世豪
說 明:
1.契約種類:自地委建
2.事實發生日:110/2/23~110/2/23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新億營造有限公司,該公司負責人與本公司負責人為一親等親屬關係。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契約主要內容:經雙方重新核算後工程總金額為317,654,871 元(含稅)。
契約起迄日期為: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完竣驗收保固期滿之日失效。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自地委建,交易金額未達總資產百分之十)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興建工業廠房出售賺取開發效益及利潤。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0年2月23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0年2月23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其他敘明事項:
109年9月28日公告原工程總金額為新台幣(下同)737,665,801 元(含稅)
,因應原相關承攬工項之施作數量有減縮情形,經雙方重新核算後工程
總金額為317,654,871 元(含稅),雙方同意據此重新簽立承攬工程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