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華固出售華固中原置地部分房屋及車位
日 期:2024年01月31日
公司名稱:華固 (2548)
主 旨:華固出售華固中原置地部分房屋及車位
發言人:劉若梅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標的物名稱:華固中原置地。
(2)土地座落:新北市中和區中原段506地號。
(3)房屋座落:上述基地內所興建之華固中原置地部分房屋及車位。
2.事實發生日:112/12/28~113/1/31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交易單位數量:房屋4戶,合計966.15坪、車位29個。
(2)每單位價格:每坪約新台幣46.78萬元。
(3)交易總金額:新台幣514,000仟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交易相對人:德利威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與公司之關係:非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潤率約24-26%。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1)交付或付款條件:依約定付款。
(2)契約限制條款:無。
(3)其它重要約定事項: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參考鄰近房屋及土地交易行情。
(3)決策單位: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為爭取交易時效,故無法即時取得鑑價報告。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約新台幣500萬元。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獲取營業利益。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次交易為111/6/22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