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艾笛森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4年02月29日
公司名稱:艾笛森 (3591)
主 旨:艾笛森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許正典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7號R樓(台灣科技廣場頂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報告。
(5)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
(6)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7)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8)修訂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
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A)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提案期間為113年03月25日至113年04月03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
時止,以書面送達或寄達本公司。
(B)受理提案處所為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7號17樓)財會中心。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
方式為之,不另寄發。
(3)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04月30日至113年
05月27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