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艾笛森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4年02月29日

公司名稱:艾笛森 (3591)

主 旨:艾笛森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許正典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2/29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7號R樓(台灣科技廣場頂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政策報告。

(5)買回本公司股份執行情形報告。

(6)本公司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情形報告。

(7)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報告。

(8)修訂本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112年度資本公積配發現金股利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3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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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A)受理持股1%以上之股東提案期間為113年03月25日至113年04月03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

時止,以書面送達或寄達本公司。

(B)受理提案處所為艾笛森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新北市中和區橋和路17號17樓)財會中心。

(2)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凡持股未滿一仟股之股東,其股東會之召集通知得以公告

方式為之,不另寄發。

(3)本次股東常會股東得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民國113年04月30日至113年

05月27日止(電子投票平台: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