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致伸代子公司Tymphany Worldwide Enterprises Ltd.向惠州迪芬尼聲學科技(股)公司全體少數股東購買股權

日 期:2024年06月18日

公司名稱:致伸 (4915)

主 旨:代子公司Tymphany Worldwide Enterprises Ltd.向惠州迪芬尼聲學科技(股)公司全體少數股東購買股權

發言人:蕭英怡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惠州迪芬尼聲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少數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3/6/18~113/6/1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 87,024,792股;

每單位價格:人民幣3.5元;

交易總金額:人民幣304,586,772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關係人:

1.Tom Zilvervloot B.V.

2.Tuskany Investment Corporation

3.惠州博?投?合伙企?(有限合伙)

非關係人:Stuart Malcolm Croxford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1.交易原因:

為因應全球貿易戰及降低地緣政治風險,本公司擬進行更

具彈性及安全性的運營及價值鏈調整.

2.前次移轉之所有人:

(1)Tom Zilvervloot B.V.:該公司最終股東為集團子公司之董

事,於民國106年9月由Tymphany Worldwide Enterprises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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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少數股權,金額為人民幣78,382仟元

(2)Tuskany Investment Corporation: 該公司最終股東為

集團子公司之董事,投資惠州迪芬尼聲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現金

增資發行新股取得股權

(3)惠州博?投?合伙企?(有限合伙): 該公司所有人為集團

子公司之董事,於民國106年9月由Tymphany Worldwide

Enterprises Ltd.移轉少數股權,金額為人民幣9,647仟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5年內未有移轉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規定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會計師出具之合理性意見書

決策單位:Tymphany Worldwide Enterprises Ltd.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19.94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持股比例約99.99%

2.累積之出資金額為US$171,304仟元

3.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總資產之比例:14 %

2.占歸屬母公司業主權益之比例:30 %

3.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 -2,336,173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擬進行更具彈性及安全性的運營及價值鏈調整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 年6 月18 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為董事會通過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常元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蘇志正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北市會證字第2128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人民幣匯率: 4.5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