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聯亞藥代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日 期:2023年01月18日

公司名稱:聯亞藥 (6562)

主 旨:代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發言人:范瀛云

說 明:

1.事實發生日:112/01/18

2.公司名稱: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母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40.73%

5.發生緣由:

母公司聯亞生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1/18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普通股25,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5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20元。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5%

之股份,計3,750,000股,由母公司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發行新股總數85%,計21,250,000股,由原

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自停止過

戶日起5日內由股東自行拼湊,並向公司股務單位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

剩餘之畸零股、原股東及員工認購不足或逾期未拼湊者,則授權董事長洽

特定人全部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COVID-19疫苗開發、充實公司營運資金及促進其他

廣告

產品研發進度,並參與聯合生物製藥(股)公司之現金增資。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母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授權其董事長訂定認股

期限、增資認股基準日、除權交易日、停止過戶日、繳款期間、增資基準日

等及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本公司依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34條第12項

規定:「發行人屬母子公司關係之子公司,其未上市(櫃)或未登錄興櫃之母公

司遇有第一項各款情事,視同發行人重大訊息;…」,代母公司發布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