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美亞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三年股東常會案(增加討論事項:修訂美亞「公司章程」案)

日 期:2024年04月25日

公司名稱:美亞 (2020)

主 旨:美亞董事會決議召開一一三年股東常會案(增加討論事項:修訂美亞「公司章程」案)

發言人:黃昱琪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0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中山區市民大道三段83號(美麗信花園酒店)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一一二年度營業狀況。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報告書。

(三)、一一二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情形報告。

(五)、其他報告事項。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09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0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三年股東常會之受理股東提案: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向

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相關說明及標點符

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二)本公司訂於民國113年3月29日起至113年4月1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

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3年4月10日17時前送達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

方式,以利董事會回覆是否列為議案結果。

(三)受理方式:採書面方式,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

號函件寄送。

(四)受理處所: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地址:(10477)台北市民權東路3段二之1

號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