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瀚荃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日 期:2023年03月22日

公司名稱:瀚荃 (8103)

主 旨:瀚荃董事會決議召開112年股東常會

發言人:王霈蓮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2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20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一段3巷29號(Life探健康智能生活館)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111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111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111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四)本公司111年度間接投資大陸執行情形報告

(五)本公司111年度對外背書保證情形

(六)本公司111年度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七)本公司111年董事酬金報告

(八)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年度各項決算表冊案

(二)承認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無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選本公司第十二屆獨立董事一席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22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20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1條、192-1條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

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股東提案但以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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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所提議案以三百字為限,超過三百字者,

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

論。另提名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人數不得超過應選名額;受理股東常會提案及獨立董

事候選人提名期間及處所:自112年3月27日起至112年4月6日止下午四時前,受理股東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將提案提名函件送達本公司受理處所:

新北市淡水區中正東路一段3巷9號9樓,聯絡人:董事長室-雷舜貽,電話:02-262010

00分機11803。郵寄者以提案提名函件寄達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封上加註「股東常

會提案函件」、「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寄送。董事會審查股

東提案及提名,如有股東逾越本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提名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

會之議案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