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悅及他公司共同取得台北市大安區土地及建物

日 期:2024年11月20日

公司名稱:海悅 (2348)

主 旨:海悅及他公司共同取得台北市大安區土地及建物

發言人:王俊傑

說 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土地:台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三小段413地號等15筆土地。

建物:台北市大安區學府段三小段223建號等27筆建物及門牌60之3號、

60之7號、60之11號、60之15號等4筆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2.事實發生日:113/11/20~113/11/20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取得土地面積合計約:1,166.74平方公尺(折合約352.94坪),

取得建物面積合計約:2,464.48平方公尺(折合約745.51坪)

本公司持有比例為22%。

交易總金額約:新台幣2,422,405,000元,本公司交易總價款為新台幣532,929,1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美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自然人

與公司之關係:非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照合約規定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決行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正常價格2,247,321,805元

特定價格2,529,128,748元

本公司佔比為上述估價金額22%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中泰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鐘少佑估價師、鄭惟元估價師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鐘少佑估價師:(101) 北市估字第000187號

鄭惟元估價師:(105) 北市估字第000234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是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取得營建用地建屋出售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