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杏昌111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日 期:2023年01月31日
公司名稱:杏昌 (1788)
主 旨:杏昌111年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發言人:李映芬
說 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增資基準日期:112/01/31
2.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3.主管機關申報生效日期:111/11/18
4.董事會決議(追補)發行日期:111/10/20
5.發行總金額及股數:新台幣40,000,000元整及普通股4,000,000股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7.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8.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9.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
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6條規定,於定價後另行公告。
10.員工認股股數: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增資發行新股總額15%,計600,000股
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11.原股東認購比率: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總額之75%,計3,000,000股,由原股東按
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持股比例認購之。暫定每仟股認購74.035738186股,惟
實際認股率以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認購。
12.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增資發行新股總額之
10%,計400,000股對外公開承銷。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
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成整股認購。併湊不足1股之畸零股及
原股東、員工與對外公開承銷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報拼湊之部分,擬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依發行價格認購之。
14.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6.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2/02/21
17.最後過戶日:112/02/16
18.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2/17
19.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2/21
20.股款繳納期間:
※原股東及員工繳款期間:112/02/23~112/03/24
※特定人繳款期間:112/03/27~112/04/06
21.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2/01/31
22.委託代收存款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光華分行。
23.委託存儲款項機構: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忠孝分行。
2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1年11月18日金管
證發字第111036176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相關事宜
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董事會授權董
事長全權辦理。